在载荷的概念上,动载和上架载荷不一定能划分清楚。在欧洲托盘标准(EPAL)中,将上架载荷和叉车作业时动载合并为同一载荷,其标准托盘的承载能力定义如下:
A. 当托盘存放在货架上或用叉车货叉作业时,必须满足以下承载能力:
当托盘上的货物随机摆放时,1000kg;
当托盘上的货物平整摆放于整个托盘面时,1500kg;
当托盘上的货物有整体包装并且平整摆放于整个托盘面时,2000kg;
B. 当托盘放在平整、刚性的水平面上,且货物平整均匀摆放在整个托盘面时,多个载荷托盘相互堆垛,最底层的托盘必须能承受额外4000kg(共6000kg)的最大载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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